对中标企业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配送合同处理的通报
2023年5月4日,我局收到2022年公办学校食堂大宗物品配送遴选招标中标企业杭州巍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要求提前终止两个标段配送业务的申请,合同终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依据招标文件和配送合同约定,处理意见如下:
一、对杭州巍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处理
该公司因自身原因提前终止配送合同,属于“因中标供应商原因在标后履约过程中擅自终止合同”行为,根据招标文件第8页第18项和第19页第7条:1.将杭州巍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按严重失信行为上报信用办计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在义乌市教育后勤食堂采购管理平台予以通报。
二、退出企业原配送标段补位办法
1.招标文件第31页定标办法及第4条补位办法规定:退出企业原配送的2个标段需重新确定配送企业,根据补位企业按1:3 比例在上月价格指数对应的前6名指数有效的候选企业中摸乒乓球产生,综合类已满3个标段的企业不再参与补位。
2.根据杭州巍绿公司递交的终止配送申请书上申请终止合同的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与实际不再履行配送时间一致),确定补位参照的上月价格指数为3月份价格指数。
义乌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2日